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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版举报信--前天已经邮政快递给长宁法院13封

时间:2025-02-28 10:31:3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 邓鑫法官故意隐匿证据——光盘


      (1)结案后原告网络申请查看卷宗得知,《2024.1.9被告2提交的说明》有述:原告申请调取的下单当天的视频已刻盘

2)原告至今没有见到该光盘。(原告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未得

3)有理由怀疑原审法官惧怕真相未提供光盘给法庭和原告,隐匿证据。

4)因为该视频光盘会含有本案合同核心词汇一百万假一赔三三百万违约金等表述,会直接否定《判决书》第16页结论。

5)法官违法动机

审判长邓鑫与本案被告2拼多多有合作关系,依法应当自行回避(见后)。

6)【处分参考】

《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依照规定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故意不予收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条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 邓鑫错误采信不合法证据。

1)《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2)被告2寻梦公司(拼多多)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是违法的。因为这些提交的证据均无人员签名或盖章,更无单位印章,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3)但邓鑫法官采信,未说明理由。邓鑫法官枉法裁判,致使拼多多逃脱连带责任。

4)类案:最高法案例(2019)最高法民再344号、(2020)最高法民再338号等。

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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